《玄魁居士.筆墨趣致》13(佛教梵典)


佛教梵典
時辰刻度佛經頒,霎剎須臾有異關;
彈指光陰稍縱逝,成空轉眼避虛顏。

 
 古籍所載之「剎那」、「瞬間」、「彈指 」、「須臾」,諸字差別於何處?蓋「瞬間」、「彈指」、「須臾」之字詞,吾曹於尺箋返往,或觀書、閱報、撰稿寫文章時,必親睹或用之,藉以表達短暫之時間。然!究竟其喻多長之時間?有否分別?玄魁考之,詞句源於佛教梵典《摩訶僧律》:「一剎那者為一念,二十念為一瞬,二十瞬為一彈指,二十彈指為一羅預,二十羅預為一須臾,一日一夜有三十須臾。」若依此段文字敘述,吾曹則可推算具體時間:一晝夜=30須臾=600羅預=12,000彈指=240,000瞬間=4,800,000剎那。

蓋一晝夜=86,400秒,故將每單位換算成秒數,則可獲得:一「須臾」=2,880 秒(48分鐘)。一「彈指」=7.2秒。一「瞬間」=0.36秒。一「剎那」=0.018秒。老朽獨坐牖前,深索簡單計算後,始知:原本以為可通用之字詞,以喻時間概念,仍有極大之差異哉!

玄魁復考,全名《摩訶僧祇律》,簡稱《僧祇律》,其意《大眾律》。東晉義熙十四年歲次戊午(公元418年),佛陀跋陀羅與法顯共譯,計有40卷,為大眾部所傳之戒律。《僧祇律》盛行於南北朝時期,其與鳩摩羅什譯之《十誦律》,咸屬顯學,江南一帶均尊崇《十誦律》矣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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