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「關係四次序: 自己、伴侶、兒女、父母」

陳大正老師法語薪傳 (第八篇)

 

作者: 陳大正老師        日期: 2022.04.23

 

關係四次序: 自己、伴侶、兒女、父母

 

每一個人對於重要他人關係,有一個次序,那就是: 自己、伴侶、兒女、父母。這個意思是說,如果我們為了後面的次序而犧牲掉前面的次序,則稱之為「越矩」。越矩通常都會帶來失敗和痛苦的結果,所以我在上「家族排列」時,常常提醒大家,當我們逾越了自己的位置時,就要學習─退位。

 

把「自己」擺第一位並不是要讓自己變得很自私,而是要先滿足自己最基本的三個需求:「生存」、「被愛」和「歸屬」的需求,否則如果犧牲自己來成就後面的次序時,都會用「交換」來做為對價關係。也就是當我們犧牲自我,就會希望從對方的身上得到回饋。但當這個交換未能滿足時,施與受就會失衡。長久下來,我們就會成為把自己放在「受害者」的位置。所以,應該要先把這三個需求照顧好。

 

*生存 – 我的生存有沒有受威脅?能不能安全的延續?這個是最基本的。在台灣,基本上生存不是太大的問題。但是在戰亂國家,當人民的生存受到威脅時,道德良知界線就會變模糊。

 

*被愛 – 我能不能被我所在意的重要他人所愛?如果沒有感受到被愛時,通常我們會犠牲自己來討愛。當這樣的犠牲沒有得到我要的結果,就會轉為指責他人或覺得自己不夠好,沒有資格得到幸福。但如果愛的安頓需要藉由他人來給予,那麼這樣的愛是不穩定、無法掌控的。所以,學習如何自己愛自己,就是很重要的態度。

 

*歸屬 – 歸屬感代表根能否安頓。它又分為生命的歸屬和靈性的歸屬。

 

生命的歸屬指的是「我從哪裡來?」我的父母能不能成為我心中想要的那個樣子?他們能不能給予我愛,讓我的生命有扎根的感受?進而決定我的生命本身有沒有價值。當我無法獲得歸屬,為了證明我是有價值的,我就會拼命想從外境中,做很多事來證明自己是有用的,是值得活下去的。

 

靈性的歸屬是生命最後的去處,「我死後要去哪裡?」你會發現,所有的靈性或宗教,都會觸及「永恆」這個議題範疇。能夠找到靈性的歸屬的人,在朝向死亡時會變得比較容易一點。

 

當我們能夠感覺到生命是有歸屬感的、我能夠被愛、我的生存不受威脅的時候,我們給予伴侶、兒女以及父母都是我們滿溢而能給出的,不需要藉由交換和回饋。所以,當我們為對方做一件事情時,如果在心中有期待對方回應、要求回饋時,就代表這三個基本的需求是被我們忽略的。

 

至於我們把「父母」擺在最後一個序位,不是說不要孝順父母,而是我們只能夠用兒子或女兒的角度來孝順父母。我們不能、也沒有權利去承擔不屬於我們的責任。將不屬於自己的責任還給對方,如此,每一個人就都有機會去實踐自己的命運,我們與重要他人的關係,就不容易產生糾葛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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